為進一步提高駕駛培訓和教學服務質量,滿足學駕人不同的學車需求,保障學員和培訓機構的合法權益,促時駕培機構的合法權益,促進駕培行業健康持續發展,特制定本辦法。
科目一考試合格后,到學校報到注冊,選擇“先培訓,后付費”培訓方式,辦理相關學車手續。
訓練預約方式
學員通過網站、微駕校、電話、及到駕?,F場進行預約。預約學車日期、時段、及選擇教練員。 網址:www.314238.com或手機微駕校平臺 駕校預約電話:2518888、2519999
訓練計費
以1個小時為計費單位,不足1小時按小時計費。
超時在10分鐘以內,不另計費。
交費方式
學員預約訓練計時累計滿5小時,應及時向駕校交納訓練費。
學員須交清上一階段培訓費,方可進入下個階段訓練預約。
預約計時訓練交費標準(已包含模擬器訓練)
正常班次:周一至周五8:00——17:30為120元/時;
其他班次:周一至周五6:00——8:00;19:00——21:00為130元/時
周末和節假日班次:140元/時;
學員達到規定訓練學時,本人可申請參加結業考試或繼續訓練。
違約處理:
學員24個小時內取消預約的,按30元/時收取違約金。
學員24個小時內未取消預約,又不在約定的訓練時間參加訓練的,按各時段收費標準的50%收取違約金。
其他約定
教練員須按學員約定的時間按時提供教學服務,并安排相應科目訓練。
學員每次訓練結束后,應對執教教練員的教學質量、服務態度、守紀情況進行研究打分評判。
教學服務質量分為四個等級:優、良、一般、差,未上網上或電話進行評判的,一律視為優。
教練員未按約定時間(10分鐘內)提供服務和訓練有素和粗魯教學、吃、拿、卡要等行為,被學員評判為“差”或不滿意的,當事學員可拒付培訓費。